七零年代女邮递员 第26节(3 / 4)
腊排骨炖得酥烂,一咬就脱骨,萝卜块也炖得软烂, 吃起来特别的清甜。
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, 肉嫩而不腥,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。
清炒的红薯叶, 炒得碧绿不黑, 吃起来清脆爽口。
吃腻了肉,再喝点萝卜汤解腻,简直是完美的一餐。
最重要的是, 龙卜曦
蒸得米饭,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,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,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,集体干活,集体上交供粮,他们的米,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,米粒雪白干净,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,不像外面的米,发黄带一些壳,吃起来割拉嗓子,普苍寨的米,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。
程英重活一世,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,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,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。
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,纠结要不要吃饭,转念一想,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,她跟他无冤无仇,她又是邮递员,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,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,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。
这一吃,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,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。
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,他夹菜的时候很少,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,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。
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,上一次做饭给人吃,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。
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,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:“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?你不吃?”
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,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,她先前说不吃,结果吃得比他多,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,有些奇怪吧。
“我以为我做得饭菜,会不合你胃口,现在看来,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。”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,“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,吃饭对于我来说,只是为了活着。饿了,我会吃,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。一天两天不吃,我也不会死,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。”
程英抬头看他,一脸疑惑,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?
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,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,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,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?
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,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。
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,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:“够了,我吃得差不多了,你别给我夹菜了。还有,我们算是初次见面,初次认识吧,你一直给我夹菜,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,你太热情了,我不太习惯,你吃你自己的,别再给我夹菜了。”
吃完,她又问,“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?还挺好吃的,你这么短的时间,做这么多菜,肯定很辛苦吧。辛苦你了,吃完饭,我来洗碗吧。”
她住在人家家里,敷着人家给得药,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,她不能白吃白喝,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。
龙卜曦目光温和,“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,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,你要是喜欢吃,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。”
“不用了,再好吃的东西,吃多了也会腻,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,比我想象中的好吃。”程英直接拒绝。
西南地区的稻花鱼,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,放一些鲤鱼、草鱼、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。
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,以吃田里的水草、水藻、各种微生物和稻谷、稻花长大,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。
因为生活在田里,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,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,通常会煎炸烹煮,用泡椒、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,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。
像龙卜曦这样,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。
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,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,蒸出来的鱼肉,又嫩又没有土腥气,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,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。
吃完饭,程英洗了碗,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,上到三楼,她所住的房间里。
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,打开柜子,看到了自己的邮包,还有被娅琳洗干净,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。
程英把衣服、邮包、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,都打开看了看,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,斜挎包里军用匕首、辣椒粉、水壶、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,邮包里的两封信件,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。 ↑返回顶部↑
鱼肉蒸得火候刚刚好, 肉嫩而不腥, 蘸点酱油就美味无比。
清炒的红薯叶, 炒得碧绿不黑, 吃起来清脆爽口。
吃腻了肉,再喝点萝卜汤解腻,简直是完美的一餐。
最重要的是, 龙卜曦
蒸得米饭,是他们寨子里的梯田自己种植的,他们有国家的优待政策,不用像外面的汉族人一样,集体干活,集体上交供粮,他们的米,是自己用石舂石磨慢慢碾压磨出来的,米粒雪白干净,吃起来十分美味香甜,不像外面的米,发黄带一些壳,吃起来割拉嗓子,普苍寨的米,更像后世机械打磨得精米。
程英重活一世,已经很久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米饭了,也没有想到龙卜曦的厨艺会这么好,每一道菜都做得十分合她口味。
原本她还担心龙卜曦会给她下蛊,纠结要不要吃饭,转念一想,她命都是龙卜曦救回来的,她跟他无冤无仇,她又是邮递员,以后要给普苍寨送信,他是吃饱了撑着才会给她下蛊得罪她,也就放心大胆的吃起饭。
这一吃,顿时惊艳的瞪大了眼睛,筷子不自觉地夹遍了每一道菜肴。
龙卜曦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吃饭,他夹菜的时候很少,看着她津津有味的吃着自己做的饭菜,他觉得比自己吃饭更有意思。
他已经很久没做过饭给别人吃了,上一次做饭给人吃,还是做给他那病得快死的父亲吃。
程英感受到他的目光,啃着排骨嘴里含糊不清说:“你为什么这么看着我?你不吃?”
随即又有些不好意思的想,是不是她吃得太多了,她先前说不吃,结果吃得比他多,他可能觉得她这个人出尔反尔,有些奇怪吧。
“我以为我做得饭菜,会不合你胃口,现在看来,你应该是喜欢吃这些菜的。”龙卜曦往她碗里夹了一块嫩嫩的鱼腹肉,“我对饭菜没有特别大的兴趣,吃饭对于我来说,只是为了活着。饿了,我会吃,吃多少看我心情而定。一天两天不吃,我也不会死,我比较喜欢看人吃饭。”
程英抬头看他,一脸疑惑,还有人不喜欢吃饭的?
在这个人人都很饥饿,恨不得一顿吃三大碗饭的年代,这么多好吃的饭菜摆在他面前,他就没一点吃饭的兴趣?
难怪他看着身形挺瘦,脸也比一般的男人看着小一圈。
看他又往她碗里夹菜,她连忙伸手挡住自己的碗:“够了,我吃得差不多了,你别给我夹菜了。还有,我们算是初次见面,初次认识吧,你一直给我夹菜,搞得我跟你多熟似的,你太热情了,我不太习惯,你吃你自己的,别再给我夹菜了。”
吃完,她又问,“那条清蒸鱼是哪来的?还挺好吃的,你这么短的时间,做这么多菜,肯定很辛苦吧。辛苦你了,吃完饭,我来洗碗吧。”
她住在人家家里,敷着人家给得药,吃着人家做得好饭好菜,她不能白吃白喝,总得干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才行。
龙卜曦目光温和,“鱼是我下田里抓得稻花鱼,我做饭没花多少钱时间,你要是喜欢吃,以后我天天做给你吃。”
“不用了,再好吃的东西,吃多了也会腻,我只是觉得用稻花鱼做清蒸鱼,比我想象中的好吃。”程英直接拒绝。
西南地区的稻花鱼,一般都是在春季稻谷还是秧苗之时,放一些鲤鱼、草鱼、鲫鱼之类的鱼苗进水田里养。
这些鱼类生活在田里,以吃田里的水草、水藻、各种微生物和稻谷、稻花长大,因此有稻花鱼的称呼。
因为生活在田里,稻花鱼难免会带一些土腥气,西南地区的人们做稻花鱼,通常会煎炸烹煮,用泡椒、泡菜之类的辛香料盖住稻花鱼那一点土腥气,就会使得鱼肉变得十分美味。
像龙卜曦这样,用来清蒸的情况很少。
龙卜曦用一条两斤重左右的草鱼来清蒸,就只是在鱼肚子里塞了一些姜片和葱白,蒸出来的鱼肉,又嫩又没有土腥气,只蘸一点酱油就十分好吃,爱吃鱼的程英是真觉得不错。
吃完饭,程英洗了碗,捧着龙卜曦之前给得药罐,上到三楼,她所住的房间里。
她把药罐放在床头柜,打开柜子,看到了自己的邮包,还有被娅琳洗干净,放在邮包上的邮局工作服。
程英把衣服、邮包、还有斜挎包都拿了出来,都打开看了看,衣服里踹得三十来块钱都在,斜挎包里军用匕首、辣椒粉、水壶、卓醉蓝给的香囊之类的杂物也都在,邮包里的两封信件,一个小包裹也都完好无损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