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5章(1 / 3)
李兀与他敬若神明的慈父,那位将他拾起的老主教,生活在简朴而宁静的修道院。
人世间总逃不过生老病死,痛苦与窘迫像无形的荆棘,缠绕着每一颗在俗世中挣扎的心。
当这些重量积压在胸口,无法自行排解时,转向神灵寻求慰藉便成了唯一的出口。而当人们终于学会不再与自我较劲时,这过程本身,也成了一种自我救赎。
李兀的身体与灵魂,从他正式被祝圣为神父的那一刻起,便已宣誓奉献给了至高之神。
他天性里便带着一种悲悯的敏锐,乐于向任何伸出求助之手的人布施善意与指引,这让他拥有了一种春风化雨般的人缘。
所有人提起他,口中都只有绵延不绝的赞誉。
李兀与他的慈父皆出身于平民阶层,老主教当年正是凭借其无可指摘的虔诚、洞悉世事的智慧,以及对底层民众切肤的关怀而声名鹊起。
他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上任主教那份近乎天真的理想主义,同时,又拥有一种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的超凡魅力。
当瘟疫的阴影笼罩城镇,或是饥荒的镰刀收割生命时,人们总能看到他清瘦的身影穿梭于病榻与饥民之间,与绝望的民众同在。
于是,“圣徒神父”的美誉,便不胫而走。
当老主教最终在病榻上蒙主恩召,因着李兀的声望,教皇的任命落在了他的肩头,使他成为了教区新任的主教。
手握权柄后,他便开始推动改革,一座座学校与医院在教区的土地上拔地而起。
民众对他的爱戴,与日俱增,渐渐发酵成一种近乎失控的狂热崇拜。
甚至开始有富商贵族,为了能得到他一次亲手祝圣,为了在弥撒时能更靠近圣坛一步,而向教区慷慨地一掷千金。
在这股逐渐扭曲的崇拜风潮里,最为狂热、也最引人注目的,是一位名叫商时序的年轻富商。
甚至可以说,这种风气,正是由他亲手带起。
商时序生得一副极好的皮相,眉眼深邃,举止从容。
这世间能找到的珍贵之物,来自东方的莹润珠宝、需要专人快马运送的异域美食、如水般流淌的昂贵丝绸,他都能毫不犹豫地送到李兀面前,眉头都不会皱一下。
但他是怕那个人不肯接受。
他爱李兀,爱到了一种近乎痴迷的程度。哪怕只是弥撒结束时,能在涌动的人潮缝隙中,远远闻到李兀袍上掠过的一缕淡淡安息香,就能让他满足良久。
他为此守身如玉,身边从不留人,对旁的男男女女更是连多余的一瞥都吝于给予。
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,他几乎日日都要往教堂跑,将那些搜罗来的奇珍异宝,如同最虔诚的贡品,尽数捧到李兀的脚下。
他爱李兀,是那种带着滚烫体温和占有欲的爱情。
是夜深人静时,会让他从睡梦中骤然惊醒,浑身血液都往下腹涌去的、无法宣之于口的欲望。
这欲望灼烧着他的五脏六腑,比最烈的酒还要灼人。
但他比谁都清楚,这份感情是彻头彻尾的罪孽,甚至是犯罪。
它肮脏,粘稠,一旦暴露,就是对李兀的玷污与亵渎。他甚至连想一想,都觉得是对那人的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犯。
所以,他只能把自己牢牢钉在“信徒”的位置上。他将那些翻腾不休的、见不得光的念头,全部挤压、锻造成一种无懈可击的狂热崇拜。
他要做最虔诚、最慷慨、最不容忽视的那一个信徒,他要让李兀抬眼望去,满目皆是自己献上的珍宝,让那双眼底映出的身影,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。
这位挥金如土的富商,其实出身于一个普通的绳匠家庭。他的发家之路,并非坦途,其中交织着过人的胆识、精明的算计,以及那么几分恰到好处的运气。 ↑返回顶部↑
人世间总逃不过生老病死,痛苦与窘迫像无形的荆棘,缠绕着每一颗在俗世中挣扎的心。
当这些重量积压在胸口,无法自行排解时,转向神灵寻求慰藉便成了唯一的出口。而当人们终于学会不再与自我较劲时,这过程本身,也成了一种自我救赎。
李兀的身体与灵魂,从他正式被祝圣为神父的那一刻起,便已宣誓奉献给了至高之神。
他天性里便带着一种悲悯的敏锐,乐于向任何伸出求助之手的人布施善意与指引,这让他拥有了一种春风化雨般的人缘。
所有人提起他,口中都只有绵延不绝的赞誉。
李兀与他的慈父皆出身于平民阶层,老主教当年正是凭借其无可指摘的虔诚、洞悉世事的智慧,以及对底层民众切肤的关怀而声名鹊起。
他毫无保留地继承了上任主教那份近乎天真的理想主义,同时,又拥有一种能让人心甘情愿追随的超凡魅力。
当瘟疫的阴影笼罩城镇,或是饥荒的镰刀收割生命时,人们总能看到他清瘦的身影穿梭于病榻与饥民之间,与绝望的民众同在。
于是,“圣徒神父”的美誉,便不胫而走。
当老主教最终在病榻上蒙主恩召,因着李兀的声望,教皇的任命落在了他的肩头,使他成为了教区新任的主教。
手握权柄后,他便开始推动改革,一座座学校与医院在教区的土地上拔地而起。
民众对他的爱戴,与日俱增,渐渐发酵成一种近乎失控的狂热崇拜。
甚至开始有富商贵族,为了能得到他一次亲手祝圣,为了在弥撒时能更靠近圣坛一步,而向教区慷慨地一掷千金。
在这股逐渐扭曲的崇拜风潮里,最为狂热、也最引人注目的,是一位名叫商时序的年轻富商。
甚至可以说,这种风气,正是由他亲手带起。
商时序生得一副极好的皮相,眉眼深邃,举止从容。
这世间能找到的珍贵之物,来自东方的莹润珠宝、需要专人快马运送的异域美食、如水般流淌的昂贵丝绸,他都能毫不犹豫地送到李兀面前,眉头都不会皱一下。
但他是怕那个人不肯接受。
他爱李兀,爱到了一种近乎痴迷的程度。哪怕只是弥撒结束时,能在涌动的人潮缝隙中,远远闻到李兀袍上掠过的一缕淡淡安息香,就能让他满足良久。
他为此守身如玉,身边从不留人,对旁的男男女女更是连多余的一瞥都吝于给予。
除了必要的生意往来,他几乎日日都要往教堂跑,将那些搜罗来的奇珍异宝,如同最虔诚的贡品,尽数捧到李兀的脚下。
他爱李兀,是那种带着滚烫体温和占有欲的爱情。
是夜深人静时,会让他从睡梦中骤然惊醒,浑身血液都往下腹涌去的、无法宣之于口的欲望。
这欲望灼烧着他的五脏六腑,比最烈的酒还要灼人。
但他比谁都清楚,这份感情是彻头彻尾的罪孽,甚至是犯罪。
它肮脏,粘稠,一旦暴露,就是对李兀的玷污与亵渎。他甚至连想一想,都觉得是对那人的一种不可饶恕的侵犯。
所以,他只能把自己牢牢钉在“信徒”的位置上。他将那些翻腾不休的、见不得光的念头,全部挤压、锻造成一种无懈可击的狂热崇拜。
他要做最虔诚、最慷慨、最不容忽视的那一个信徒,他要让李兀抬眼望去,满目皆是自己献上的珍宝,让那双眼底映出的身影,再也容不下第二个人。
这位挥金如土的富商,其实出身于一个普通的绳匠家庭。他的发家之路,并非坦途,其中交织着过人的胆识、精明的算计,以及那么几分恰到好处的运气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