怪谈男友 第336节(1 / 4)
李雨菲抿唇,没有言语。
彼此沉默后,程煜舟惴惴开口,“你说过,只要我听话,就会爱我的。”
“嗯。”李雨菲点头。
程煜舟将匣子放去桌上,他身上扩散的黑雾已全部消失,恢复了普通的人类模样。
“那最后,可以让我…以你丈夫的身份死去么?”他单膝跪在了李雨菲身前,仰望着她,“菲菲,我来不及准备婚礼了,我们再交换一次戒指,可以吗?”
李雨菲垂眸,她看见了至今还在程煜舟手上的戒指,而她的那枚,估计已随着宋晓娜去了另一个世界。
“可以是可以。”她目光微移,“但我的那枚……弄丢了。”
她还是没直接告诉他,她把戒指给了宋晓娜表决心。
程煜舟一愣,准备拿出戒指的动作顿住。
他立刻意识到,扔掉戒指不是李雨菲的授意,那枚戒指是宋晓娜擅自从她那里骗来的!
“没关系。”他豁然弯眸,破涕为笑的孩子一样,“我再做一次、再做一次就好。”
涓涓黑烟在他指尖凝聚成型,一枚崭新的钻戒出现在了程煜舟手中。
他仰脸,期待地望着她,眼里是十年如一日的爱慕。
“菲菲,你愿意嫁给我么?”他问着虚妄的假设,表情神态却郑重紧张,饱含希冀。
李雨菲忍住鼻尖的酸涩。
她向他伸出手,点头,“我愿意。”
霎时间,青年的脸上焕发出盎然欢喜,他将那枚戒指重新套进了她的无名指,笑得满足开心。
李雨菲拔下他本就戴在手上的戒指,当她又一次为他戴上时,倏地发现,程煜舟的戒指内壁刻着什么。
不是什么名字首字母,也不是什么特殊日期,是一圈玫瑰荆棘。
这是什么?
李雨菲也戴了好几天的戒指,她记得自己的戒指里并没有这圈荆棘。
这不是她的错觉,她的无名指上光洁一片,而摘下戒指后程煜舟的手指上留下了一圈荆棘红印。
玫瑰荆棘、戒指……陡然间,那个他曾向她讲述过的神话故事回忆浮现:
「赫菲斯托斯为了让妻子回心转意,为她打造了一只独一无二的玫瑰戒指,叫作‘玫瑰的忠贞’」
「戒指上不仅有代表美与爱的玫瑰,还刻满了荆棘,警告着阿芙洛狄忒不要忘记宴会上的羞辱,必须忠贞专一」
「阿芙洛狄忒看见这枚戒指,明白了丈夫的用意,于是戴上了它,与赫菲斯托斯和好了」
“玫瑰的忠贞。”注意到李雨菲盯着那圈荆棘,程煜舟羞赧愧疚,“我刻意诱导了叔叔投资失败,所以设计婚戒的时候,我抱着侥幸的幻想,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你的原谅……抱歉,很恶心吧,做了那么多坏事,还恬不知耻地要你原谅,甚至妄想你能像赫菲斯托斯那样来哄我、再给我一次机会。”
他取下戒指,“我现在就把荆棘去掉。”
一只纤长的手按住了他。
“你爱留就留着吧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彼此沉默后,程煜舟惴惴开口,“你说过,只要我听话,就会爱我的。”
“嗯。”李雨菲点头。
程煜舟将匣子放去桌上,他身上扩散的黑雾已全部消失,恢复了普通的人类模样。
“那最后,可以让我…以你丈夫的身份死去么?”他单膝跪在了李雨菲身前,仰望着她,“菲菲,我来不及准备婚礼了,我们再交换一次戒指,可以吗?”
李雨菲垂眸,她看见了至今还在程煜舟手上的戒指,而她的那枚,估计已随着宋晓娜去了另一个世界。
“可以是可以。”她目光微移,“但我的那枚……弄丢了。”
她还是没直接告诉他,她把戒指给了宋晓娜表决心。
程煜舟一愣,准备拿出戒指的动作顿住。
他立刻意识到,扔掉戒指不是李雨菲的授意,那枚戒指是宋晓娜擅自从她那里骗来的!
“没关系。”他豁然弯眸,破涕为笑的孩子一样,“我再做一次、再做一次就好。”
涓涓黑烟在他指尖凝聚成型,一枚崭新的钻戒出现在了程煜舟手中。
他仰脸,期待地望着她,眼里是十年如一日的爱慕。
“菲菲,你愿意嫁给我么?”他问着虚妄的假设,表情神态却郑重紧张,饱含希冀。
李雨菲忍住鼻尖的酸涩。
她向他伸出手,点头,“我愿意。”
霎时间,青年的脸上焕发出盎然欢喜,他将那枚戒指重新套进了她的无名指,笑得满足开心。
李雨菲拔下他本就戴在手上的戒指,当她又一次为他戴上时,倏地发现,程煜舟的戒指内壁刻着什么。
不是什么名字首字母,也不是什么特殊日期,是一圈玫瑰荆棘。
这是什么?
李雨菲也戴了好几天的戒指,她记得自己的戒指里并没有这圈荆棘。
这不是她的错觉,她的无名指上光洁一片,而摘下戒指后程煜舟的手指上留下了一圈荆棘红印。
玫瑰荆棘、戒指……陡然间,那个他曾向她讲述过的神话故事回忆浮现:
「赫菲斯托斯为了让妻子回心转意,为她打造了一只独一无二的玫瑰戒指,叫作‘玫瑰的忠贞’」
「戒指上不仅有代表美与爱的玫瑰,还刻满了荆棘,警告着阿芙洛狄忒不要忘记宴会上的羞辱,必须忠贞专一」
「阿芙洛狄忒看见这枚戒指,明白了丈夫的用意,于是戴上了它,与赫菲斯托斯和好了」
“玫瑰的忠贞。”注意到李雨菲盯着那圈荆棘,程煜舟羞赧愧疚,“我刻意诱导了叔叔投资失败,所以设计婚戒的时候,我抱着侥幸的幻想,希望自己也能得到你的原谅……抱歉,很恶心吧,做了那么多坏事,还恬不知耻地要你原谅,甚至妄想你能像赫菲斯托斯那样来哄我、再给我一次机会。”
他取下戒指,“我现在就把荆棘去掉。”
一只纤长的手按住了他。
“你爱留就留着吧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