奸臣号废了,我重开[重生] 第510节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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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他们屁都没有,拿头来赢?
  然而,在迸溅的血花和冲天的喊杀声中,罗把总的眼睛越瞪越大。
  ……如果他没有看错的话,己方的阵脚,竟是逐步后缩、越来越乱。
  这怎有可能?!
  兵书上以弱胜强的战例,无不是倚仗地形、精兵、兵器,或是干脆打了对方一个措手不及。
  如今双方皆是上京人马,对地形同样熟悉,又是正面交锋,岂有强军反被弱旅压制之理?
  乐无涯懒得去解决他的疑惑。
  他纵马如风,手中长枪总能无比精准地寻到甲叶的连接缝隙,一挑一送间,便有一名重甲士兵惨叫着跌落马背。
  轻甲的好处,在此刻显露无疑。
  重甲的防御力当然惊人,但人马皆披重铠,转向、集结、冲锋的速度,自然要比轻甲慢上一线。
  而这一点迟缓,在分秒必争的战场上,便是乐无涯决胜的关键。
  从全局来看,是敌强我弱,敌众我寡。
  但当十几个小队从不同方向楔入、把完整的敌阵切割开来后,西苑门前便被划分成了数个叫叛军首尾难顾的小战场。
  只要机动得够快,就能在每一个局部形成以多打少的局面。
  打得赢,便一拥而上;打不赢,便迂回牵扯,直到与其他小队汇合,再回头夹击。
  因为他们够轻,够快。
  也是因为他们有乐无涯。
  乐无涯宛如一把尖锐的、淬毒的匕首,所到之处,叛军无不束手。
  短短一刻钟,他纵横穿插,连破七个小战场。
  七战七捷。
  在一次迂回冲杀中,他在被冲得七零八落的战阵中遇见了正在与敌缠斗的乐珏。
  乐无涯无暇多言,枪身一摆,变刺为扫,枪杆狠狠敲在了敌骑前腿。
  战马哀鸣一声,前膝一软,向下跪去。
  马上的重甲兵躲闪不及,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倾去。
  乐无涯轻捷地从他身侧掠过,一个侧身,送出一记回马枪。
  枪棍再度变为杀人枪,寒芒一点,枪尖便稳而准地送入了那人后颈之中。
  分寸之间,他拿捏得极准。
  一击得手,枪尖立即抽出,拖出一串温热的血珠子。
  那名叛军无声无息地倒了下去。
  乐无涯回过身来,与瞠目结舌的乐珏对视了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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