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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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旁边一人一狐体贴没去打扰。
  好一会儿,沈贺趴地上看向洛祈,“既然如此,我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,拜托务必回答我。”
  洛祈很受用,抬前爪拍拍对方脑袋:“什么问题?”
  沈贺严肃:“你能变成人吗,人形漂亮吗,有狐狸耳朵尾巴吗?”
  “不能!”
  ——
  沈贺死皮赖脸要留下来蹭饭。
  到了晚饭时间,闻卿照旧拎着一大袋排骨进厨房,还回头看了眼客厅。
  洛祈跟沈贺聊得热火朝天。
  好像共同话题挺多的。
  系上围裙,剁骨刀重重一剁,砰得一声,菜板都蹦起来。
  “真的,我跟你说,我从来没见过他这么保守的人,都大三了,别说跟什么人牵牵小手,就是看别人亲嘴都要脸红。”
  沈贺拉着洛祈滔滔不绝说闻卿黑历史。
  洛祈下意识看了眼自己的爪子,小卿卿牵他手的时候明明挺主动的。
  难道因为他是毛爪子?
  沈贺见状嘿嘿一笑,想去捏捏小狐狸的粉爪子。
  然后被一爪嫌弃地拍开。
  遗憾挠挠头,“我跟他小学认识的,他那时候就跟个古代人一样,说话像,一举一动也像。”
  “我当时就一个想法,这人也忒装了。”
  剩下半截故事沈贺没说出口,就是他从小不是个安分的,一度贱兮兮想去招惹闻卿。
  结果在付诸行动之前看见了那样一幕。
  当时班里有一个喜欢欺负同学的男生,欺负到了闻卿头上。
  那天放学,沈贺在学校乱跑,恰好路过体育馆,结果意外看见那个男生哭得喘不上气。
  铅笔尖距离男生的脖子只有几毫米,八岁的闻卿就在一旁,神色浅浅。
  闻卿从小生得白白净净,是那种长辈们最喜欢的类型。神情也无害,仿佛攥着笔的人不是他一样。
  那画面一度成为沈贺的童年噩梦。
  从此招惹的念头烟消云散。
  “哦对了他还特别会写毛笔字,国画也很厉害,拿过不少奖,一幅字画能卖好多钱。”
  洛祈听得津津有味,耳朵高高支起,生怕错过任何一个标点符号。
  “还有呢还有呢?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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