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0章(1 / 2)
他很快把迷迷糊糊正要醒来的田宴再次迷晕,从他尾椎骨里抽出了很小的一片带着血的骨片。
——骨血之骨血。
然后他叫来仆从和他一起处理了尸体,把田宴抱回田家老宅,拿着苏秀贞的心和田宴的碎骨,来到了临时安置哥哥的灵堂。
此时,哥哥残破的尸身静静地躺在冰棺中。
田秉堂在冰棺旁安静地坐了一会儿,望向哥哥的眼神柔和而坚定。
随后他再次拔-出那把还沾着血的短刀,挽起了自己左腿的裤脚,他先天残疾,左腿比右腿短,且左脚畸形,看上去就像个拳头大的粉嫩肉球,因为这个,小时候去学堂念书,被同窗嘲笑,叫他“小瘸子”、“独脚仙”、“球球怪”……
每每都是哥哥替他出头,跟那些坏小孩打架,把那些人打得头破血流,自己也伤痕累累,回家还要挨骂。
后来哥哥按照他腿脚的形状,亲手给他做了鞋子,他穿上之后,不仅舒服,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也改善了很多。
田秉堂看着自己丑陋的左脚,又想起小时候的往事,他先是哭,又是笑,又哭又笑地说:“哥哥,我好想你,我等你回来。”
言毕,他将短刀高高举起,斩向自己的左脚,一阵剧痛,淋漓热血喷溅而出,肉球滚落在血泊之中。
田秉堂痛得脸色煞白,冷汗涔涔,咬牙喃喃一句:“……手足之手足。”
三件血腥不祥之物,与田秉望的尸身一起烧成灰,盛在了灰色的骨灰坛中。
之后,田秉堂的生意越做越大,涉及产业众多,而这其中最赚钱的,就是贩妖的生意,为了更便利安全地买卖妖奴,他在摩罗谷开了摘星堂,又在一山之隔的镇子建了田家大宅,直到如今。
而这七年间,每逢田宴的生辰,还要取了他的心头血,滋养田秉望的骨灰,以期最终完成那个复生之法。
月行之从这些隐秘肮脏的记忆中抬起头,望向供桌上点的“引魂香”,他已经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。
魂魄找附着物也不是乱找的,一般会不自觉地找到一个离自己原来的家、亲人或者尸体比较近的地方,在这个地方找一个和自己比较相似的、刚刚死去的人。
而引魂香的作用,就是在那个亡魂归来之后,能快速指引出他的方位。
如果那复生之法真的有用,那田秉堂只要守着引魂香,七日之内,就能凭借烟气飘散的方向找到他重生归来的哥哥。
……
后半夜更冷了,天上无星无月,秋风瑟瑟,细雨纷飞。
月行之跟着温露白出了田府,师尊一路都没有说话,他脚步匆匆,却又好似不知道要往哪里走,空寂的街道上有大大小小的水洼,他甚至都忘了要跨过去,直接踩进水里打湿了靴子。
月行之跟在温露白身后,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,他觉得师尊现在可能需要静一静。
望着温露白清瘦而孤独的背影,月行之忽然想起,在小花筑修行期间,在一个夏天的傍晚,温露白带着他们三个师兄弟在合欢树下的石桌上读书,读的是一本关于生死魂灵的书,读完之后,温露白说:“从古到今,只有极少数的人能飞升成神,其实我们大多数人还是会死的,只不过早晚不同罢了,你们觉得为人一世,从生到死,能给这世间留下些什么呢?”
三个少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,袁思齐一向是标杆榜样,回答问题也最积极,率先道:“那自然是一个人的善行和功绩,仙族除魔卫道,凡人帝王开疆拓土,就算是妖族和魔族……千年大战时十大妖族长老舍己诛魔的事迹被后人所传颂,魔族也有仁慈的首领不噬妖丹,还屡行善事,这些都是他们留在人间不会磨灭的印迹。”
温露白点了点头:“这就是凡人史官总说的青史留名吧,一人之功,以利后世,确实是很有价值的。”
月行之调皮地笑笑:“那这样说来,史书上那些臭名昭著的坏蛋,也算没有白活,遗臭万年,也算是给世间留下的痕迹。”
温露白弹了一下他的脑门:“说点好的。”
月行之“哎呦”一声,捂着脑袋,撇了撇嘴:“要我说啊,最值得留下的,还是那些美的事物、美的作品,诗词书画、精巧手工,能流传下来的,一定都是极好的东西,看着就赏心悦目。前日我收了个小核雕,无限风光就在方寸之间……”
莫知难忽然“咳”了一声,打断了月行之洋洋得意的诉说,要是再说下去,偷溜下山的事情又要暴露了。
“我倒是想得很简单,”莫知难截住月行之的话头,一脸的天真烂漫地插话进来,“一个人能留在世间的,最直接的东西,不就是他的孩子吗?不论是哪个族,什么身份地位,甚或花鸟鱼虫,只要有生命的东西,骨肉血脉之传承延续都是至关重要的吧……”说着,他还自嘲地笑了笑,“要不然我爹为什么生那么多孩子呢?” ↑返回顶部↑
——骨血之骨血。
然后他叫来仆从和他一起处理了尸体,把田宴抱回田家老宅,拿着苏秀贞的心和田宴的碎骨,来到了临时安置哥哥的灵堂。
此时,哥哥残破的尸身静静地躺在冰棺中。
田秉堂在冰棺旁安静地坐了一会儿,望向哥哥的眼神柔和而坚定。
随后他再次拔-出那把还沾着血的短刀,挽起了自己左腿的裤脚,他先天残疾,左腿比右腿短,且左脚畸形,看上去就像个拳头大的粉嫩肉球,因为这个,小时候去学堂念书,被同窗嘲笑,叫他“小瘸子”、“独脚仙”、“球球怪”……
每每都是哥哥替他出头,跟那些坏小孩打架,把那些人打得头破血流,自己也伤痕累累,回家还要挨骂。
后来哥哥按照他腿脚的形状,亲手给他做了鞋子,他穿上之后,不仅舒服,走路一瘸一拐的样子也改善了很多。
田秉堂看着自己丑陋的左脚,又想起小时候的往事,他先是哭,又是笑,又哭又笑地说:“哥哥,我好想你,我等你回来。”
言毕,他将短刀高高举起,斩向自己的左脚,一阵剧痛,淋漓热血喷溅而出,肉球滚落在血泊之中。
田秉堂痛得脸色煞白,冷汗涔涔,咬牙喃喃一句:“……手足之手足。”
三件血腥不祥之物,与田秉望的尸身一起烧成灰,盛在了灰色的骨灰坛中。
之后,田秉堂的生意越做越大,涉及产业众多,而这其中最赚钱的,就是贩妖的生意,为了更便利安全地买卖妖奴,他在摩罗谷开了摘星堂,又在一山之隔的镇子建了田家大宅,直到如今。
而这七年间,每逢田宴的生辰,还要取了他的心头血,滋养田秉望的骨灰,以期最终完成那个复生之法。
月行之从这些隐秘肮脏的记忆中抬起头,望向供桌上点的“引魂香”,他已经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。
魂魄找附着物也不是乱找的,一般会不自觉地找到一个离自己原来的家、亲人或者尸体比较近的地方,在这个地方找一个和自己比较相似的、刚刚死去的人。
而引魂香的作用,就是在那个亡魂归来之后,能快速指引出他的方位。
如果那复生之法真的有用,那田秉堂只要守着引魂香,七日之内,就能凭借烟气飘散的方向找到他重生归来的哥哥。
……
后半夜更冷了,天上无星无月,秋风瑟瑟,细雨纷飞。
月行之跟着温露白出了田府,师尊一路都没有说话,他脚步匆匆,却又好似不知道要往哪里走,空寂的街道上有大大小小的水洼,他甚至都忘了要跨过去,直接踩进水里打湿了靴子。
月行之跟在温露白身后,保持着十几步的距离,他觉得师尊现在可能需要静一静。
望着温露白清瘦而孤独的背影,月行之忽然想起,在小花筑修行期间,在一个夏天的傍晚,温露白带着他们三个师兄弟在合欢树下的石桌上读书,读的是一本关于生死魂灵的书,读完之后,温露白说:“从古到今,只有极少数的人能飞升成神,其实我们大多数人还是会死的,只不过早晚不同罢了,你们觉得为人一世,从生到死,能给这世间留下些什么呢?”
三个少年你看看我我看看你,袁思齐一向是标杆榜样,回答问题也最积极,率先道:“那自然是一个人的善行和功绩,仙族除魔卫道,凡人帝王开疆拓土,就算是妖族和魔族……千年大战时十大妖族长老舍己诛魔的事迹被后人所传颂,魔族也有仁慈的首领不噬妖丹,还屡行善事,这些都是他们留在人间不会磨灭的印迹。”
温露白点了点头:“这就是凡人史官总说的青史留名吧,一人之功,以利后世,确实是很有价值的。”
月行之调皮地笑笑:“那这样说来,史书上那些臭名昭著的坏蛋,也算没有白活,遗臭万年,也算是给世间留下的痕迹。”
温露白弹了一下他的脑门:“说点好的。”
月行之“哎呦”一声,捂着脑袋,撇了撇嘴:“要我说啊,最值得留下的,还是那些美的事物、美的作品,诗词书画、精巧手工,能流传下来的,一定都是极好的东西,看着就赏心悦目。前日我收了个小核雕,无限风光就在方寸之间……”
莫知难忽然“咳”了一声,打断了月行之洋洋得意的诉说,要是再说下去,偷溜下山的事情又要暴露了。
“我倒是想得很简单,”莫知难截住月行之的话头,一脸的天真烂漫地插话进来,“一个人能留在世间的,最直接的东西,不就是他的孩子吗?不论是哪个族,什么身份地位,甚或花鸟鱼虫,只要有生命的东西,骨肉血脉之传承延续都是至关重要的吧……”说着,他还自嘲地笑了笑,“要不然我爹为什么生那么多孩子呢?” ↑返回顶部↑